业主展示此前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认购协议。 本报记者 平索茜 摄
九龙坡石桥铺新锐地带小区的范先生27日致电本报,小区业主付款购买了小区车位,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,可超出开发商承诺的办证时间近4个月,购买合同还迟迟没有办理下来,产权证更是没有踪影。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大渡口顺祥壹街区。
27日,在新锐地带,业主得知车位产权又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金融机构,购买了车位却拿不到证件,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,表示要么尽快办理产权证,要么退还车位款。
业主遇麻烦
缴了钱签了协议,产权证拿不到
段女士已在新锐地带居住了10年,以往停车都是租用小区车位,价格是月租400元,年租4000元。去年下旬,段女士接到通知,称小区要规范管理,业主停车要购买车位,如果不购买,即使是业主也不能临停和租用。得知这一消息,去年12月,段女士支付了16.4万元购买车位。签订认购合同时,开发商称车位产权被暂时抵押给金融机构,今年6月解押,到时就能办理车位产权证。4个月过去了,新锐地带的60多户车主办理产权证的事情还迟迟没有动静。
而大渡口顺祥壹街区的业主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,经了解,两个小区属同一开发商。居住在顺祥壹街区的小左说,2013年6月,开发商开始在顺祥壹街区售卖车位,签订认购协议之后30-50日,就能签署买卖合同及附件等相关资料。当时开发商也告知业主,车位产权已抵押给金融机构。小左说,“第一次抵押,我们知道这种情况,开发商承诺很快会解押,我们才购买了车位。”可过了承诺期限,办理车位产权的事情却一拖再拖。2015年1月,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,开发商承诺10月30日前签订正式网签合同(即《重庆市商品买卖合同》),可还是迟迟没有音讯。业主了解到,2013年10月,开发商告知的抵押就已解除,在这之后,车位产权又被开发商抵押给另一家金融机构。这一次抵押,业主们并不知情。
开发商回应
资金出问题,协调解决产权事宜
11月27日,重庆晨报记者在开发商办公室看到不少业主,他们都希望开发商对此能有个说法。小左说,车位在购买时被抵押,顺祥壹街区的169位业主当时是知情的。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并未在产权登记部门进行合同备案,解押后再次抵押,第二次抵押的登记时间是2015年2月,业主们对此就不清楚了。
有业主曾向大渡口法院起诉开发商重庆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想要开发商过户车位产权。9月,法院认为,涉案车位处在抵押期间,抵押权在未消除前,开发商未经该金融机构同意,是不能将车位产权过户给他人的,而且该业主认购的车位在2015年5月被五中院司法查封。业主们希望,开发商能尽快将业主的车位产权办理下来,如果不能,也该退回之前收的车位认购款。
开发商负责人李伟介绍,由于经营不善,资金出现问题,导致车位被再次抵押,目前资金确实很紧张。李伟表示会尽量配合大家,解决好各位业主的产权事宜。本报记者 钱也
■律师说法
第二次抵押涉嫌欺诈 业主可追讨双倍赔偿
重庆盛全律师事务所徐双律师认为,车位产权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。业主在认购车位之后,开发商未告知认购业主,车位即将二次抵押,涉嫌欺诈,业主可追讨双倍赔偿。根据实际情况,车位产权现已被抵押给金融机构,业主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。徐双律师同时建议,业主可向有关部门反映,让开发商、业主、金融机构三方进行协调,尽力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。